关于医保报销,一般情况下是有地域限制的,有指定的医院等报销点。但是如果人不在参保城市的情况下怎么办呢?比如出门旅游,外出工作、出差等,武汉人出门在外该怎么用医保呢?能异地报销吗?
可以。
武汉市参保人员如发生异地突发急诊或者紧急抢救入院,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武汉市医保局提醒, 一旦发生异地就医,清单里的材料一定要在出院前向当地医疗机构索要,避免回汉后因为材料不全而二次跑腿。
只有发生急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武汉市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汉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选定点、先垫付、回汉报销
我市参保人员返乡或出游期间遇到因突发急、危、重病等紧急就医情况,往往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因此,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急救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个人先行垫付,拿相关单据回汉后手动报销。
1.当次的医疗收费票据;
2.急诊诊断证明;
3.药品处方底方;
4.检查、治疗和化验等费用明细;
5.收费票据;
6.本人社保卡。
小贴士
如果票据丢失,只要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办理遗失票据补办手续,就可以正常获得报销。
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需要留院观察,除上述材料外,参保人还需准备外埠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复印件。
异地就医指的是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参保统筹地区”即为我们医保缴纳所在地区,一般为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
比如,小明在武汉缴纳医保,参保地就是武汉。如果想去武汉以外的地区看病就医,这样的行为就是“异地就医”。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1.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
2.不符合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交通、医疗、药事事故等其他赔付责任支付的医疗费用;
5.职工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