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起武汉市长江、汉江段均禁止捕鱼,有效期十年,也就是截止至2030年。其中,蔡甸区禁止捕鱼区域为谢八家至什湖闸一段,任何人不得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鱼作业,甚至禁止销售渔具,下面我们来看蔡甸区禁捕规定公告。
为深入推进汉江蔡甸段退捕禁捕工作,加大打击汉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区禁捕办决定在汉江流域开展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特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有奖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行为
(一)未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汉江蔡甸段(谢八家至什湖闸)从事捕捞作业;
(二)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三)非法收购、加工、销售江鱼;
(四)制造、销售禁用渔具。
二、注意事项
(一)办案单位将依法按照保密规定,在整个案件办理、资金兑现过程中严格保守举报人的秘密。
(二)举报人应向举报单位提供本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咨询、查证、办理兑奖事宜。
(三)对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或企图冒领资金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奖励的落实。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后,由区禁捕办从区级禁捕专项资金中拨付。
三、举报方式
实行实名举报制。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邮箱举报:2458104241@qq.com
电话举报:
(工作时间)027-84995835 027-69811247
(非工作时间)13308654387 15927626529
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长江沿岸几千里,有无数渔民,每天靠着从长江里捕鱼为生。“竭泽而渔”过度捕捞,渔网网眼越来越细,让长江的渔业资源急剧减少,渔民也难以捕捞到大鱼了。
近些年来,国家在长江流域开始设立禁渔期,一般是每年3个月,时间是4月到7月。但3个月的休渔期一结束,渔民就大肆捕捞,休渔期的成果很快啥也不剩。
专家建议,长江应该设置更长的休渔期、禁渔期,给渔业资源一个较长的自然恢复期。于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规定,“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