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7月1日起长江、汉江主要流经地区均发布禁渔令通知,并附上举报电话,如果市民不清楚也可直接拨打市公安局110电话举报,禁渔期使用密眼网、滚钩、迷魂阵均是非法行为,下面我们来看公布举报电话,保护长江母亲。
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受理举报电话:110
举报电话:武汉市农业农村局027—65683257,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027—82892218
禁止捕鱼水域:长江(武汉段),上至汉南新河口,下至新洲举水河口150.5公里的江段;江汉(武汉段),上至蔡甸下八家,下至汉阳区南岸嘴72公里的江段。武汉开发区为东风闸下游界碑至东荆河新河口,通顺河黄陵闸至出江口。
举报电话: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18907277993、市公安局110
禁止捕鱼水域:汉江襄阳段及南河、北河、小清河、唐河、白河、唐白河、蛮河等主要通江水域为禁渔水域;境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举报电话:110,0719-8111831,13177465505。
禁止捕鱼水域:上起郧西县景阳乡上沟,下至丹江口水库坝下丹江口市黄家港,含整个丹江口水库。以及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
举报电话:市水产服务中心0719-5222375,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0719-5222813
禁止捕鱼水域:丹江口水库、丹江口大坝坝下的江汉水域、丹江口段。
根据相关规定,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格做到渔船靠岸入港、网具入库封存、人员离船上岸;依法查处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拦河罾(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依法依规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购销江鱼;国家级水产原种场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的,应按规定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同时,在禁渔期间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禁渔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禁渔区内存在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