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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汉江现在可以钓鱼吗

作者:whzhf 时间:2020-07-01 14:27:17

武汉长江汉江在202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十年的禁止捕捞时期,这也是对保护母亲河和自然生态环境做出的科学部署,对于当地的水域生态系统和环境都将是一次较大的改善和提升,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是否可以钓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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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汉江可以钓鱼吗?

1、可以钓鱼,但是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绝对不可以大规模,系统性的捕鱼,只能作为个人休闲娱乐来体验钓鱼的生活乐趣。

2、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3、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也就是说,自己掉的鱼,只能自己吃了或者放生,绝对不可以交易买卖。

4、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拦河罾(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5、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禁捕期间,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等购销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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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通告》规定。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

专项(特许)捕捞包括哪些?如何上报?要遵守哪些规定?

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应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文件要求,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状况制定管理办法,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实施,避免对禁捕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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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全民禁捕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捕时间和区域范围

2020年7月1日零时起,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嘴江段,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10年常年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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