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1日起,湖北省荆州市、武汉市、宜昌市纷纷开始执行“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让长江恢复自然规律、生生不息。这意味着荆州段从7月1日开始不能在长江内捕鱼、钓鱼、非法出售等活动,下面我们来看时间与范围。
开始时间:
2020年7月1日0时起(2030年底结束),常态化禁捕正式实施。
禁捕范围:
流经荆州市483公里长江干流、93公里长江故道(石首市天鹅洲,监利县何王庙、老江河、杨坡坦)。
禁止行为:
1、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禁止违规垂钓;
3、禁止出售非法捕捞渔具;
4、禁止长江鱼的交易和经营
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荆州市内长江岸线长483公里,是湖北省最长长江江岸线的市州。所辖8个县市沿江而建,决定了荆州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责任和使命。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江水哺育着424种鱼类,光特有鱼类就有183种。由于近年非法捕捞屡禁不止,以及水污染、非法采砂等因素的影响,荆州渔业资源及其水生态环境面临严峻形势,因此决定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在禁渔范围内禁渔10年。
鼓励广大群众劝阻、制止和举报违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举报电话:110;0716-8420719;17707169127。
小编认为,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广大群众若是发现违法捕鱼、垂钓行为,请立即劝阻,不听劝者马上举报。
部分来源:荆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