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武汉出台不少政策以帮助市场恢复活力,其中商办用房改为租赁住房政策的出台,将盘活市场租赁住房房源,让租房者使用上便宜的民用水电价格,这一政策不管是对企业还是租客都是好消息,下面来看通告内容。
2020年4月21日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武汉市出台新规部分区域将允许商业和办公存量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从区域来看,可适用政策的具体区域包括:
武昌区、江岸区、硚口区、江汉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金银湖、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金银潭、吴家山片、江夏(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和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
申请流程:
01
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信息、改造方案、安全鉴定报告等资料后,由各区房管部门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
02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经审定的改造方案及认定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项目改造实施工作。验收通过后,申请人凭认定文件到供水、供电、燃气部门,申报按居民标准执行用水、用电和燃气收费价格。
03
在改造后房屋出租前,申请者还应向房管部门、公安部门办理房源备案。房屋出租后,必须在租赁合同订立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向公安部门申报租住人员信息。
申请前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是商改住,不得改变基地原有建设用地规划性质、房屋类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改建项目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以租代售。
第二是改建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遵照对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规定,纳入全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统一监管。
本次《通告》与以往“商改住”不同的是,申请人项目改造验收通过后,可凭认定文件到供水、供电、燃气部门,申报按居民标准执行用水、用电和燃气收费价格。
本《通告》自2020年5月20日实施,有效期5年(即截止至2025年5月20日)。
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