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就是我们常说的大产权房,现在疫情对房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满足群众需求,现在十堰商品房预售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公告如下所示。
近日,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在10月31日前对十堰城区商品房预售标准进行阶段性调整,全文如下:
十房发〔2020〕14号关于调整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通知
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减轻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满足群众被抑制的商品房需求,发挥房地产业稳投资、稳增长的作用,推动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城区(不含郧阳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0月31日前,阶段性降低城区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标准: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2层;地上规划层数8至12层(含)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5层;地上规划层数12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8层。
特此通知。
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日
调整前商品房预售标准:
地上规划层数7层(含)以下的,施工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地上规划层数7层以上的,施工进度达到地上规划层数的二分之一且不低于7层。
据了解,目前十堰25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复工,复工率达100%,人员到岗率达99.2%,本次标准的阶段性调整也旨在,进一步推动十堰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转载自秦楚网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