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4月国家发改委就提出取消落户限制的政策,近日又表示会督促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据了解起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城镇化,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便于管理。下面我们来看2020年的无效落户政策情况。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将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
根据《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督促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推动Ⅰ型大城市探索进城常住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应落尽落。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的城市划分标准,即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Ⅰ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
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根据确定的重点任务,要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应该重要解决以下问题:
1、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2、增加学位供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使其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
3、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进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4、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5、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
6、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激励力度。
深化户籍制改革,也是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一环。意思很简单,就是为了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这一措施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