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就相当于给车辆购买了一份保障,平日里车辆出现问题或者意外事件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最近这段时间湖北省由于疫情的原因,一直实施封闭式管理,所以湖北地区的车辆也不能正常使用,为了做好疫情期间湖北省车辆的保险工作,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湖北地区车辆保险期限自动延长的通知。
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很多地区的车辆都不能正常出行,尤其是湖北等疫情比较严重的地方。近日湖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在防疫期间延长我省部分车辆保险期限的实施细则,具体原则是:延长在车辆被禁止之日仍然有效的机动车辆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延长的天数相当于防疫控制期的天数,保险责任在疫情期间仍然有效。传染病流行期间发生的赔偿案件(包括未决和未决的赔偿案件,不包括停车时坠物的案件),保险公司按保险责任进行赔偿,保险期限不予延长。如果在流行病期间保险没有及时更新,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机动车保险期限跨越防疫期的,在现行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内延长,延长的天数为防疫期的天数。
2、对于在流行期内到期的车辆,在更新完成后,根据新签署的政策延长更新期。
3、对于在疾病预防控制期间投保的新车保单和在疾病流行前已投保并在疾病流行期间再次投保的保单,保险期的延长应为从保险开始之日起至政府宣布取消车辆限行之日止的天数。
4、如果暂停期短于防疫期间已办理的车辆保险单的暂停期,保险期的延长天数为保险单的延长期减去暂停期。
5、如果有跨省续保政策,湖北地方保单的保险期限不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