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禁食野生动物之后,甲鱼、乌龟、牛蛙是否也可以养,目前有了最新的说法,禁食名录中也需要规范范围,所有水生野生动物不会列入禁食中,下面我们来看通知。
农业农村部3月4日紧急印发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而牛蛙则在水产新品种列表中。
要协调好有关名录的关系,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指出,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属于禁止食用的动物范围。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决定》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未被列入禁食范围,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水生野生动物审批。重点对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审批条件的相符性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准入门槛。对于标识管理范围内的,必须严格执行标识管理有关规定,未取得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农业农村部先后下发紧急通知,疫情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