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机动车后都需要在车窗右上角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今日公安部发布消息,从今年的3月份起,全国将有16个城市开始试点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这样的话可以免去粘贴的麻烦,即使忘了粘贴也不会被交警处罚,同时还能不影响车窗的美观。
试点城市名单: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哈尔滨、南京、杭州、宁波、济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贵阳、玉溪、乌鲁木齐等。
2020年3月1日起,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举措将在以上16个城市先行先试。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以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温馨提示: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群众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即年检合格标志)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请补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一)具备条件
1、所在地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
2、机动车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因故损坏或者丢失、灭失。
(二)准备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分所领取);
2、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