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新学历落户政策的官宣,已过去2个多月的时间,虽然落户政策越来越亲于民而便于民,但相对繁琐的手续和办理时间以及个人情况的特殊性办理的难度急剧上升。那么我们就来了解下学历落户吧。
统招学历:参加高考被录取后所取得的学历
非统招学历:通过参加自考、成考(业余、夜大、函授)、远程(网教)、电大
大学生落户的同时,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并取消“自有房屋”和“婚龄”等条件限制,若户口为企业户口,则子女是不能随迁落户的。
大学毕业生落户办理随迁配偶和子女,在本市又无房产的,可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地址上单独立户,打印单独的户口簿。
对于大学生落户二胎的落户政策,目前办理了学历落户的居民,可以直接去区公安局办理,相关材料有:
1、父母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父(母)《结婚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审核原件,留存落户联)
4、父母双方对新生儿民族、籍贯的书面确认意见(原件留存)。
在武汉市主城区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或在主城区创业的毕业生,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以在主城区本人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本人房屋或实际居住在新城区的,可以申请在新城区实际居住地落户。
在本市新城区就业缴纳社保或在新城区创业的,应在新城区登记落户;
如果申请人本人或配偶、以及未婚人员父母在主城区有自购的房屋,两证齐全并实际居住的,可申请在主城区房屋所在地落户。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
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以来,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武汉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