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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台鼓励国Ⅲ柴油车提前报废政策

作者:whwmy 时间:2019-08-02 08:58:05

汽车都是有使用寿命的,就如同人会变老一样,时间长了各项机能就达不到指定的标准,所以即使车辆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后还能开那也是要强制报废的,现在普遍国5、国6的车型较多,为了减轻环境资源的承载压力,减少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对空气的污染,同时还有使用年限较长的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武汉市出台了政策将在这个月起提前淘汰国3柴油车。

一、补贴时间

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7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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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取补贴所需条件

提前报废的国Ⅲ柴油车若具备以下3个条件,即可领取相关补贴:

1、车辆登记地点为武汉市,注册登记时间在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距强制报废期止1年以上的柴油车,以办理登记时间为准;

2、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2019年8月1日(含)起至2020年7月31日(含)止提前淘汰注销的国Ⅲ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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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以补助的情况

1、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含中央部属单位、省级机关),应带头实施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其淘汰车辆不实行补助;

2、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附件1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期的国Ⅲ柴油车不予补助;

3、距强制报废期止不足一年或已达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以先达到为准)的国Ⅲ柴油车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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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标准

由下表可以看出,一辆2010年注册登记的大型载客柴油车,可获得40000元补贴;一辆2010年注册登记的载货柴油车可获得38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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