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朋友关注热议的老人卖唯一住房被中介私吞60万是怎么回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事件的相关信息以及最终的结果,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房产、财产。
近日福建厦门,年近7旬的王大爷名下有一套唯一住房,因急需资金周转,他委托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张某出售该套房产。张某在王大爷和买家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另一家房产公司的名义,与二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签约时,张某以帮助王大爷偿还该房屋设定的抵押贷款为由,让王大爷同意将相关事项委托给张某办理,买家林某依约支付房款后,张某私吞了王大爷的60多万售房款用于个人消费、d博等。思明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退赔王大爷经济损失近60万。因张某无力偿还,王大爷将其所在房产中介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介公司赔偿王大爷30%的损失,共计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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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居间交易过程中,要对房产中介公司的资质进行核实,建议找信誉程度高的大公司进行居间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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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建议在房产中介公司的正规办公场所进行,且有二名以上的房产中介公司员工在场见证,并查看员工的工作牌,确认员工是公司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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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查看签订合同的主体,对居间方的公章进行核对,若与房产中介公司的名称不一致,不予签订合同,并向房产中介公司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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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同上约定的房产中介公司的对公账户支付相关款项,不轻信他人,不将个人银行卡及密码交由他人保管、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