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图书馆馆内有大量的资料文献可供读者借阅,读者只需要办理借书证即可进行借阅。关于图书馆借书证的具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详情见正文说明。
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填写《读者登记表》,到馆内二层总服务台交纳相应押金办理,或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在自助机(含南宁市社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各网点)办理。首次办证免收工本费。
非首次办证的,请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至馆内总服务台办理。每身份证号限办理一张借书证。
1、本证有效期三年,到期请致电或到本馆总服务台办理验证手续。
2、其他类型的借书证需要更换为社保卡借书证可凭社保卡原件在总服务台办理。
3、持广西区内社保卡可办理一张社保卡借书证;已办有社保卡借书证的读者,仍可按需凭有效证件在总服务台人工办理一张100元押金的实体借书证。
4、读者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在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
5、咨询电话:总服务台:0771-4818099,少儿服务台:0771-497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