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租房的申请材料与人群相关,不同的人群需要满足的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那么十堰市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及贫困家庭申请公租房分别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和资料呢。
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
具备条件
1.外来人员在十堰城区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2.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
3.申请人年收入低于5万元;
4.企事业单位聘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本条第1款和第3款限制。
提交材料:
1.《十堰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劳动合同(附:一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公积金,三选一即可);
3.申请人收入证明;
4.申请家庭无房证明;
5.单位公示(附:公示情况图片);
6.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须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
8.个人诚信申报承诺(申请人申报窗口现场承诺);
9.申请家庭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等有效复印件。
10.中级以上职称聘用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等),只需提供无房证明、职称及聘用合同。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
具备条件
1.近5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2.被行政事业录聘、企业依法聘用;
3.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
4.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引进人才,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提交材料:
1.《十堰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2. 行政事业录聘凭证或企业聘用合同(附:企业缴纳社保或公积金);
3.申请人毕业证有效复印件;
4.申请家庭无房证明;
5.单位公示(附:公示情况图片);
6.单位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须加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单位协助管理承诺书;
8.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申请人申报窗口现场承诺);
9.申请家庭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三、城区低收入住户困难家庭申请
具备条件
1.十堰城区户口和城区居住证家庭;
2.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人均低于2.3万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房。
提交材料:
1.《十堰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2. 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有效凭据;
3. 申请家庭房产证明;
4.申请家庭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