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现在的保险,什么都有,规模膨胀,未来的发展还是非常不错的,随着公司和从业人员大量增加,资本竞相追逐,呈现出一片欣荣面貌,最近保险行业有了新动态,看看吧!
1、《2018 中国互联网财产险用户调研报告》发布
13 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艾瑞咨询发布《2018 中国互联网财产险用户调研报告 》。《报告》认为,在保险业互联网进程逐渐加快的环境下,各类新型保险产品也层出不穷,用户喜好与市场反响亦有所不同。
《报告》认为,大流量平台和保险公司具备着明显优势。淘宝受益于其大量的电商用户,退运险销售量可观,平台上有着保险入口和官方店铺,也推动了其他类型保险的销售;携程等场景类平台提高了
用户对风险的感知度、保费低,唤起了用户对保险的需求,具有独特优势;官方 APP 和网站以其雄厚的实力、品牌权威性和产品的丰富度,占比接近四分之一,不容小觑。
对于保险公司在互联网财产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保险公司不仅要在到期日前主动提醒用户续保,也可以通过发展先进科技,线上统一保单管理,运用大数据对不同用户偏向的投保时间
进行个性化分类,有针对性的进行保险产品推荐。积极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满足各行业互联网进程中产生的投保需求。主动加强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包括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应加大对销售人员的业务教育
同时杜绝虚假不实或带有诱导的营销和产品宣传,维护行业声誉。
2、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市场准入、经营规则、行业自律、市场退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就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管理规定向行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不得聘任或者委托:(一)因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二)被金融监管机构决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进入金融行业,期限未满;(三)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或者最近 5 年内具有其他严重
失信不良记录;(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中保协召开落实《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研讨会
7 月 13 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保险公司股权管理研讨会。会议邀请中国银保监会曹晓英副处长对股权管理监管政策进行解读,中保协副秘书长王敏及 30 余家保险公司董秘出席会议。
曹晓英介绍了当前保险公司股权管理的理念和监管思路,详细解读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与会人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该办法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