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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最新招聘信息

作者:whzsy 时间:2020-10-30 11:48:04

现在不仅是各大高校招聘会频开的时候,各大高校也在招聘工作人员。近日,华中科技大学发布最新招聘信息,招聘岗位主要有三大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和财务人员。具体看下列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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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北华中科技大学招聘专职人员36人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32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28名,国际学生辅导员4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4名。(详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

1. 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教育引导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及硕士均统招毕业于国内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身心健康。

4.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掌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至少1个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心理学或精神病学专业。学科背景为国内外知名学科,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接受过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4. 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1991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有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工作经历或专职心理咨询师经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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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employment.hust.edu.cn/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学校考核:

(1)专职辅导员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国际学生辅导员面试加试英语)。

学校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一定比例入围面试。最低入围分数出现多人并列时,相应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综合考虑报名情况、结合工作要求等,按一定比例确定用人单位考察人选。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

同专职辅导员考核程序。

4. 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依据。

5. 用人单位考察: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向学校提交拟聘人员名单。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考察。各用人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排序,时间不少于3天。

6. 体检。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

7. 学校公示、审批与聘用: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加强学校思政队伍建设,新进人员以事业编制引进,聘期结束根据合同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人事处:http://hr.hust.edu.cn/

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

3. 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学生工作部:靖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8

6.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2020湖北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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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财务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0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及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会计相关专业工作者优先。

5.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审核岗位 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准确编制会计凭证。

2.按照规定做好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会计档案安全工作。

招聘岗位:出纳岗位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准确办理网银结算相关工作。

2.按照规定做好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及会计档案安全工作。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均以社会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聘用,一经录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待遇面议。

3.试用期为两个月。

四、应聘要求及程序

1.系统报名。

应聘者须在2020 年11 月20日前通过华中科技大学人事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报名,同时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等)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 cwc@hust.edu.cn (邮件统一命名格式:【财务处应聘】姓名+应聘岗位)。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考核。

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程序。笔试范围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核对后退回。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3468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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