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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公积金异地贷款官方回复了

作者:whlhm 时间:2018-08-26 09:59:55

你知道身处外地教的公积金,想要在武汉买房,是否可以在武汉申请呢!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如何认定?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计算?快随小编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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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

我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在武汉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哦,因为只有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并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才能办理外地缴存,武汉贷款业务。

目前与武汉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城市有长沙、合肥、南昌及湖北省内各城市。

贷款条件

家庭名下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是否可以再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若家庭名下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是不能同时申请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的哦!若您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再购房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可以按照新的贷款额度来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

《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

(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贷款额度和利率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公积金账户保留多少余额可以贷满70万?

因为您最终的可贷额度会综合您个人账户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贷款年限、工资流水、个人征信等因素来综合审核,不能单单从账户余额这一项因素来计算可贷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

①通过武汉公积金官网、微信公众号及APP等渠道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在“我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中进行额度试算;

②带身份证(若已婚,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到公积金各分中心柜面试算;

③咨询贷款银行客户经理。

注意:试算结果仅供参考,最终的可贷额度以贷款审批的结果为准。

购买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50万元,贷款比例是否还是房屋总价的40%?

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贷款新政,二套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不需要扣减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但仍需要满足贷款的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同时需要依据个人账户缴存的情况

通过两个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的结果,这四项取低值作为可贷款额度的参考值。

若将外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回武汉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呢?

若您在外地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在办理转移前,您可以在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开具“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若通过网上转移平台转移的无需此材料)

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0.8,对应缴存时间为12个月)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如何计算?

1、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

2、自2015年8月26日起,五年以下(含五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 2.75%;五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商转公

家庭名下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在武汉仅有一套商贷房屋,办理商转公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1、个人公积金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

②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③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或补缴;

④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6倍的月汇缴额(例:单位和个人每月汇缴额共计2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就要大于6*2000=12000元)。

2、需原商贷银行同意将原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3、商业贷款已还款满6个月及以上。

4、已办理房产两证或不动产证。

若您同时满足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可以找原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注意:只能将纯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组合贷哦!

家庭名下购买一套房屋申请了组合贷款,现在公积金贷款部分已结清,是否可以将剩余的商业贷款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目前武汉的商转公仅支持纯商贷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不支持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

我的公积金缴存在外地,但是在武汉有一套商贷房屋,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呢?

目前商转公业务仅针对在武汉缴存公积金的亲们,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是无法办理商转公业务的。

注意:办理商转公业务,还需您的商贷房屋是在武汉的,异地商贷也是不能办理商转公的哦!

公积金提取

办了组合贷款的市民还款6个月后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网民余女士:我首套房使用的是组合贷款,每个月公积金贷款部分要还款1000元,商业贷款部分还款3000元,压力很大。买房后工作也转正了,每个月公积金存缴额度增加了不少

现在公积金账户中有不少钱,可是不能提出来还商业贷款?

网民刘先生:我的公积金账户中余额很多,却不能提取还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只能白白躺在账户中。

刘先生说,他是2015年买的房子,因为总价较高,使用的是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部分已用足政策贷了60万元,剩下的小部分是商业贷款。

“我的公积金账户中余额还不少,如果全部提取出来就可以把商业贷款部分还完,那样就不用每个月自己掏钱还房贷了。”刘先生说,根据去年的政策,如果使用的是组合贷款

那么要先还完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然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商贷,“希望能调整政策,帮我们减轻压力”。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之前的政策,确实是只能先还完公积金贷款后才能还商贷。但政策调整后可以自行选择,可先还商贷部分。调整后,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以后,可自愿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其中,提取公积金还商贷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金额

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组合贷款的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发生最长逾期达3期及以上的,只能办理委托扣划偿还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归还商业贷款。

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不用再提交证明材料

问:我2017年12月退休,今年准备提取公积金,怎么办?

答: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符合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条件,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到缴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时

可不再提供《退休证》等证明材料,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职工通过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

退休提取的,无须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再次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简化办理手续

问:之前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再次办理提取时,还是需要一样的材料吗?

答: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柜面办理过以下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再次办理时,如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发生变化,凭提取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结婚证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如职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按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全部资料方可办理。

(一)凭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贷款;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

外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不再由承办银行受理

问:我老公在武汉市缴纳了公积金,我们在宜昌市购买了一套房子,怎么提取公积金?

答:非本市户籍职工(铁路沿线缴存职工除外)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以“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配偶凭外地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直接受理审核,各承办银行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如需向有关机关进一步核实资料真实性的,审核时限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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