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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的公租房哪些人可以申请

作者:whlw 时间:2019-08-22 10:48:24

公租房是国家为住房困难的人们提供住房保障的一种手段。武汉政府类公租房采取分类申请,申请对象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特殊对象三大类。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武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是什么吧!

一、困难家庭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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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新就业职工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特殊对象的申请条件

属于市、区政府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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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

(一)住房困难家庭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

2、户口簿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6、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

7、所在单位签的协助管理承诺书。资料准备好后,交给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

(二)新就业职工资料:

1、公租房资格申请表

2、公租房资格申请汇总表(由单位填)

3、身份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

6、劳动(聘用)合同

7、学历和毕业证书

8、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证明

9、在本市住房情况证明(租房或借住等证明材料)

10、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资料准备好后交给用工单位,由单位统一报所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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