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最新消息!2019年3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将扩大范围,取消认证全改查询,这一政策对于小规模企业法人来说太有利了,那么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是什么意思呢?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政策重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政策重点:
(1)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2)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3)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范围扩大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
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人范围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