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在武汉办理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有线上办理和柜台办理两种。文中将附上办理的相关条件及材料准备内容。有需要的可以查看。
职工或配偶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且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可以申请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2、每12个月提取一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线上办理
以“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 关注“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我的”——“个人用户”。如图:
第二步 注册登录。如图:
第三步 进入主界面,选择“业务办理”。如图:
第四步 选择“提取申请”。如图:
第五步 选择“其他类提取”。如图:
第六步 选择“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如图:
第七步 选择提取类型:“部分提取”或“销户提取”。如图:
第八步 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完成“信息录入——人脸识别——签署协议——提取申请——提取入账”。如图:
(二)、柜面办理
办理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时提供)。
办理地点
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
// 01
职工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通过与武汉市民政局数据共享实时核验。
// 02
办理销户提取时,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