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线下操作领取,在什么平台进行操作,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条件在平台进行申报,市民如需领取下面看看领取平台及流程介绍。
➤平台1:“武汉人社”微信小程序
领取流程:
1、打开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
2、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小程序→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3、校验社会保障卡等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填写手机号码等信息→提交→提示“受理成功”;
4、点击“确定”,完成申领手续。
➤平台2:手机支付宝
领取流程:
1、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
2、点击“市民中心→社保·市直社保服务→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校验社会保障卡等信息→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填写手机号码等信息→提交→提示“受理成功”;
4、点击“确定”,完成申领手续。
具有我市户籍,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下9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失业金标准为1242元/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放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 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