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买房需要提前计算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可以代多少,不少市民问到,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下面就是详细内容。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缴存系数如下:
a、6≤缴存时间≤12(月):0.5;
b、12<缴存时间≤24(月):0.8;
c、12<缴存时间≤24(月):1;
d、36<缴存时间≤60(月):1.2;
e、缴存时间>60(月):1.5,
【备注】:
1、新参缴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2、已参缴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0.8)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4、对于六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动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1、一手房:
a、购买首套房:50万元;
b、购买二套房:50万元(面积≤144㎡,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
c、购买二套房: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差额(面积>144㎡,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
d、购买二套房:不能贷款(面积﹤144㎡,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
f、购买二套房:不能贷款(面积≥144㎡)。
2、二手房:
a、购买首套房:50万元;
b、购买二套房:50万元(面积﹤144㎡,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
c、购买二套房: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面积﹤144㎡,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
d、购买二套房:不能贷款(面积﹤144㎡,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
f、购买二套房:不能贷款(面积≥144㎡)。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3、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4、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是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时还款避免罚息。从贷款发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时间为还款日,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罚息,导致再次银行申请贷款时无法审批。
4、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应该根据目前贷款利率,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