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小区物业费是如何规定的,怎么收比较合理的,目前新房入住之后一年交或者一个月来缴纳一笔物业费,武汉市民们也是十分不满,关于武汉市住宅前业服务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物业服务等级 | 基准价(元/米2·月) | |
有电梯 | 无电梯 | |
五星级 | 3.2 | 2.7 |
四星级 | 2.6 | 2.1 |
三星级 | 2.1 | 1.6 |
二星级 | 1.6 | 1.1 |
一星级 | 1.2 | 0.7 |
注:上述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前期物业费参照物业服务5个等级分别制定了5类基准价,并且按照有无电梯进行了分别定价,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可上浮20%。
最低收费为一级物业,物业费基准价为1.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0.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
最高收费为五级物业,基准价为3.2元/平方米·月(有电梯)或2.7元/平方米·月(无电梯)。这一标准最高可上浮20%,下浮不限。
目前武汉市场上新小区物业费一般每平方米2元多,收费3元4元的近两年增长比较明显,最高的超过每平方米6元。
收费标准内与之约定具体收费标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辖区价格主管部门报送物业服务合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2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的;
3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物业服务,由业主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主体,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进行约定。
鼓励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对老旧住宅小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原则,推行突出服务群众价值取向、体现公益属性的“红色物业”。物业服务主体可根据老旧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补偿机制,制定并落实补贴政策。
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按月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