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的工商业电费近年来一直在发生变化,国家一直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2019年7月份开始电价一直在下调,目前最新的工商业电价又要从2021年1月份开始调整了,具体的调整措施有哪些,2021年最新的电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公商业电费标准
1.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6067元;
2.20-35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869元;
3.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688元;
4.220千伏以上: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489;
基本电价
1.最大需量:38元/千瓦·月
2.变压器容量:25元/千伏安·月
居民用电
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年均用电量分三档。
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每千瓦时0.558元;
第二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 4800千瓦时:每千瓦时0.608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0.858元;
居民合表用户:电费价格不满一千伏为每千瓦时0.58元,1-110千伏以下0.57元每千瓦时。
农业用电
1.不满1千伏:0.5587元/千瓦时
2.1-10千伏:0.5387元/千瓦时
3.20-35千伏以下: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337元;
4.35-110千伏以下: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187元;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1.不满1千伏:0.3917元/千瓦时
2.1-10千伏:0.3717元/千瓦时
3.20-35千伏以下: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3667元;
4.35-110千伏以下: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3517元;
趸售用电:
1.县级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4567元
2.县级以下趸售电价:每千瓦时0.4687元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容量电价和电度电价均有所下降
居民生活用电及商业办公等一般工商业电价无变化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有所下降
具体调整:
优化峰、谷、平时段设置并增设尖峰时段,合理调整各时段电价价差,进一步明确峰谷分时电价适用范围。值得注意的是,低谷时段电价最低,基础电价仅按48%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