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个城市,在工资到达了一定的数量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一般要与所在城市的说率挂钩,武汉市目前工资只要达到了5000块就会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个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多少,怎么计算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在武汉如果工资达到了5000就要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就是将多于5000的部分乘以税率即可。
工资税率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不超过3000元的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960000的部分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注: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