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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作者:whlhm 时间:2018-11-20 13:02:12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所以根据有关规定社会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什么呢?武汉生活网已经为您整理相关信息,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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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报材料

1、《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申报表》(原件一份,拟留件)

2、《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名册表》(原件一份,拟留件)

3、已缴费或个人工作履历的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表样下载网址:http://www.whrsj.gov.cn

运行流程: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初审→市失业办复审

三、承办机构

社保咨询投诉电话 12333

市失业办 85779354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8楼

江岸社保处 51273816 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保处 85617892 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玉宇里1号

硚口社保处 83883537 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保处 84706003 汉阳区七里新村143号

武昌社保处 51866269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保处 86867712 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保处 87223125 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230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社保处 84891235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南路29号

江夏区失业办 87958100 江夏区北华街42号602室

东西湖区失业科 83215402-6-3 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大道164号

新洲区失业办 89357004 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 61007016 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 84948906 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63-6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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