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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落户政策最新最全消息

作者:whzhf 时间:2020-10-13 14:04:27

2020年武汉最新的落户政策已经正式公布,相应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提及条件都已经公布,办理时间日期也在规划当中,大家都翘首以盼,希望可以获得良好的落户体验,减少不必要的繁文缛节。

武汉的外地户籍人口只需达到“75分即可办理入户”,此外,因为积分入户办理及准备较为耗时,所以办理的小伙伴请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尽早办理为佳。

武汉积分入户最全攻略

提醒:今年的积分入户政策依旧按照2019年执行。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请以官方实际消息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本市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

(二)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签订一年以上租赁合同并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

(三)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已办理武汉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注意事项:

1.不是武汉市户籍人员才可以申请,已经是武汉市内户籍人员(含远城区户籍人员)不能申请积分入户;

2.在武汉市区域内,有自有房子或租房,均可申请;

3.在武汉市缴纳有城镇职工社保,个人灵活社保或单位社保,均可申请;

4.拥有有效期内的武汉市居住证,有效期延续到2020年12月;

5.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

①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

②申请人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

另需要提前把居住证的地址迁移到自有房子的地址上,否则无法申请。

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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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值表及要求

分值要求

申请人总积分达到75分,即认定为符合武汉市积分入户落户标准。

分值表

积分入户加分指标及分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最高分值50分:

① 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50分;

② 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30分;

③ 在本市合法租赁住房或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④ 申请人自愿腾退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的,积15分。

2、社会保险指标

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3、居住证指标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4、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① 年龄在18至30周岁的,积30分;

② 年龄在31至40周岁的,积20分;

③ 年龄在41至45周岁的,积10分。

5、住房公积分指标:

以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3分,最高分值30分。

6.文化程度指标,最高分值30分:

① 大专学历,积10分;

② 本科学历,积2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30分。

7、技术职称指标,最高分值10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市紧缺工种的中级工,取得职称后在本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积10分。

8、纳税指标,最高分值50分:

① 申请人为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该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到10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② 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③ 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额达到2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每享受1年减免税政策积2分,最高积20分;

④ 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积10分;应纳税额达到0.2万元的,积20分,每增加0.2万元加10分,最高积50分。

9、申请区域指标

申请人在新城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申请入户的,积10分。

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及分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欠税。截至申请之日为止,申请人仍欠税的,扣减20分;

(二)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每条扣减50分;

(三)行政拘留。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四)刑事犯罪。10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分值计算方式:

申请人总积分=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分指标积分的累计积分。

注意:加分指标中单项指标内的各项积分不重复计算,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

五、办理流程

(一)实名注册

应在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登陆“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此外,如果网上无法申请,请先联系武汉政务中心,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武汉政务中心进行窗口办理。

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区参加积分入户申请。暂住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到现暂住地流管站变更居住证登记地址后,再申请积分入户。

(二)确认资格

1、申请人实名注册成功后,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四项信息记录,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2、当系统提示申请人“无武汉市社会保险信息记录”时,如果申请人为2020年9月1日后新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申请人应在武汉市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纳证明后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3、当系统提示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信息记录”时,如果申请人配偶或父母、子女有合法产权住房,申请人应持配偶或父母、子女的合法产权证书、结婚证或相应家庭关系证明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如果申请人居住在租赁住房,申请人应持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卡到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按照2020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2020年窗口受理服务从10月9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定时间为准。

5、上传材料申请人应对照《武汉市积分入户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者图片规格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MB。

(三)积分审核

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积分入户指标认定细则,分别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积分意见。申请人会收到短信提示积分审核进度,并可在平台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四)公开公示

依据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根据申请人总积分,对于总积分达到或超过75分的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于11月下旬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申请复核

申请人对积分审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负责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审核部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意见。每个积分项目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六)公布结果

根据复核情况,本年度积分入户结果于12月中旬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公布。

(七)办理落户

可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年度积分入户录取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持积分入户申请材料原件、申请回执单(线下提交的有)到居住证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入户窗口,核实申请材料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积分落户常见问题

(一)如果居住证与自有房屋的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请提前将居住证地址迁到自有房屋上,否则不能申请。

(二)子女及父母关于房屋方面所需提交哪些材料?

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原始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即可)。

(三)远方亲戚的房屋可以用来加分吗?

不能。“房屋加分项”只限于直系亲属的房屋(如父母、子女)

(四)学历无法在网上查询,但是真实取得的应该如何处理?

需要尽快去做学历认证,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做学历认证。

(五)存在征信逾期记录会影响积分审核的分数吗?

征信逾期记录不计算到减分项目当中,即不影响积分总分数。但是若存在失信记录(即法院等相关机构裁定为失信人员),每条扣减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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