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实施三胎政策,确立三胎生育条件。2016年开始湖北就开始实施二胎政策,现在不仅二胎开始放行,就连三胎相关政策开相继出台。
以下是武汉生活网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湖北省三胎的相关政策,现在我们来看看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吧!
三胎夫妻生育条件:
(一)夫妻双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者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
1、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子女数的计算。
2、对于再婚的夫妻,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有关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执行。再婚前夫妻合计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孩子;再婚前夫妻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再婚前夫妻合计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对以上述政策总结,我们基本可以归纳为再婚夫妻具有再生育的权利,而再婚夫妻合计两个及以上就只能生一个,其中残障儿童属于特殊情况。
(来源楚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