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武汉交警发布消息,未来一段时间将严格管控市内通行的车辆,未取得通行证车辆不得在市内通行,不听劝阻将从重处罚。建议将道路让给救护车、运输物资车辆通行,下面来看具体通知内容。
2月19日武汉交警发布通知,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疫情防控关键期,将全面加强武汉市区域内交通管控,减少机动车出行。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护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未取得通行证、无特殊情况的车辆不得在市内通行。武汉交警各管控岗位将加大检查力度。
领取方式1: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作,由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登记发放。
领取方式2:其他相关部门车辆需通行的,经省市防控指挥部登记备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领取通行证。
以下情况之一直接通行:
1、医护人员、公安民警(辅警)凭相关职业证件通行。
2、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通行。
3、公务用车,公共交通车,用于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建设物资的货运车辆凭单位证明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