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申请2018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开始申报了!今年申请上一年度的返还,时间并没有错哦~这次可以申报的对象分为两类:普通单位和困难企业(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二选一),申请时间2019年10月31日截止!
1、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普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普通单位)
2、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失业保险、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困难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
(1)2018年1月和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能为“0”
(2)申请时失业保险无欠费
(3)2018年未减员或减员率低于规定的控制目标(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1)2018年1月和2018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不能为“0”
(2)申请时失业保险无欠费
(3)2018年度未减员或减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14%)
(4)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亏损,或企业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
(5)企业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武汉市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和稳岗措施并作出相关承诺(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