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确定,为每人每年250元。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以身份证号(社保号)作为个人参保缴费的唯一关键数据。
武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到12月31日
1、普通居民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2、大学生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也就是说,即使是今年12月31日才缴的费,明年1月1日产生的费用就可以报销。
当前,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按照现行规定,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上上年度(n-2年,n为享受待遇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7%,个人缴费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字,2018年武汉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133元,乘以0.57%四舍五入取整后为240元,低于国家标准250元/人,故我市已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以达到国家要求。
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也同步增加30元(其中15元用于大病保险),达到每人每年540元,至此,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60元。
2020年我市将提高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以下部分赔付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现在的60%。
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我市将新农合制度与城镇居民医保进行整合,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3个“无差别”。
1、本市居民与市外居民无差别
2、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市外无差别
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无差别
按规定应当享受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的困难人员,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统一参保、统一缴费。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个人缴费由区人民政府全额补助。
1、“湖北税务网上税务局”网上缴费
2、“湖北税务手机APP”掌上缴费
3、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预存批扣代缴
4、邮政储蓄银行或农业银行柜台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