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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子女新规定

作者:whlhm 时间:2019-08-27 13:12:48

2019年一则政策公告引起了关注,根据公告显示,将个人的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孙子女等近亲属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这对我们真是一个大好消息。那么在需要收费的情况,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呢,下面我们来看详细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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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过户给子女新规定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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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算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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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偶然所得税的范围

个人偶然所得税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向纳税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征收的税款。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对于个人从企业取得的偶然所得,应由企业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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