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月起,武汉市的居民用电开始实施新的收费标准,通过与之前的相比及调整后的电价略有降低,这对市民朋友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武汉市还是执行阶梯电价收费标准,用的越少电价越便宜,所以大家用节约用电哦,现在是暑期用电高峰期,大家也要合理用电。
2019年7月1日起,湖北省电价降低,根据计费规则,湖北省武汉市电费价格按全年阶梯电价计算,各档电量标准划分为三档。执行年阶梯后,居民用电按照先第一档,再第二档,最后第三档的次序对应相关电价算电费
第一档0至2160千瓦时(即180度/月),0.5580元/千瓦时;
第二档2161至4800千瓦时(即400度/月),0.6080元/千瓦时;
第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即400度以上/月),0.8580元/千瓦时。
第一档:0至2160千瓦时(即180度/月),0.573元/千瓦时;
第二档:2161至4800千瓦时(即400度/月),0.623元/千瓦时;
第三档:4801千瓦时及以上,0.873元/千瓦时。
(一)武汉市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
(二)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的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2.2分/千瓦时调整。
(三)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