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在网络上引起一片哗然,很多朋友看到个人医保账户即将取消就乱了神,开始担心影响自己的看病问题。那么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对于我们有什么影响吗?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看一看。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在这其中,新农合是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当时,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在后来的实践过程中,个人(家庭)账户逐渐出现了类如额度小等一些弊端。
中国劳动社保研究院医保室主任王宗凡对此表示,个人账户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互助共济功能。
此次《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在2020年底前取消,并逐渐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
取消后会降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吗?
国家医保局:
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的解读指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但额度小、保障不足,共济能力差。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对此表示:
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你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你个人在承担医疗的费用。现在我们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你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才是医疗保险的基本逻辑。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待遇将不降反升
特别是年度费用比较高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它纳入到大病统筹的基金,就跟住院放在一起来报销,那么报销的水平也比门诊的报销水平更高。就是说它并不会降低待遇,甚至待遇可能是一个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