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正常退休,就有因病提前退休,毕竟年纪大了,身体有一些病痛,这是很正常的,那么因为生病而需要提前退休该怎么办理呢?
参保人员申报病退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并按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
2、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城中村”的村改居劳动力,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参照上述条件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病退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历年门诊(或住院)病历、临床检查(验)报告的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和医疗诊断证明、医学影像等诊疗资料;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5、本人人事档案(密封)(身份难以确认时使用)。
受理机构
病退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社会保险缴费关系的参保职工,
由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
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直接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进行认定。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武汉市参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提前退休资格确认表》(一式二份)和
《武汉市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一式一份)。
武汉病退条件审批流程
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参保职工,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按要求将以下资料,
在通知时间报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部门后,集中上报送市人社局办理退休条件审批。
1、被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3、本人人事档案(密封);
4、《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