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疑问,就是如果我不在这家公司工作了,我的公积金该怎么办,如果我有多个公积金账号又该怎么办?
别慌,小编这里有一份办事指南,快快收好。
武汉住房公积金托管如何办理?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男职工年龄未满50 周岁、女职工未满45 周岁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解散,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
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设立的集中托管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托管手续,
缴存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
托管期间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取;托管期间能重新就业的,可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托管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可凭《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以后重新就业后,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每个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于在同一单位内的一个职工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号情况,应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一个职工在多个单位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须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转移至同一单位后,再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
办理个人账户合并的程序为:
(1)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2)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所需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
(3) 缴存银行审核资料,办理业务,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受理回单》(一式两联);
(4)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受理回单》上签字确认,职工本人留存一份,缴存银行转交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