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就是退休金,养老金的调整意味着我们退休之后能拿多少钱,现在基本上是养老金年年上涨,2019年湖北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湖北2019年退休养老金上涨方案是什么?下面是2019年湖北养老金上调通知政策解读,以及2019年湖北养老金发放时间一览。
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5.1%,预计将惠及全省54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补发时间:2月开始执行补发,7月15日发放到手,增幅5%左右!
2019年养老金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进行差额补足,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1、与缴费年限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1年情况
2019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2)缴费年限不同情况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1)养老金由高到低分档
将退休人员2018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
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进行差额补足
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3、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1)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18年起,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
(2)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2019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3)年龄越大,加得越多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新增了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去年下发的意见,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1)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
对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2)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
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也就是说,65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还有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有望多涨一点。
(二)调整老工人退休待遇
继续单列调整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
(1)享受100%退休待遇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2)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三)不低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
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1)养老金补足到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2)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同时,在2018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