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服务 > 医疗美容 导航

2019武汉生育津贴政策

作者:whxgl 时间:2019-04-19 14:16:10

女职工生育津贴是给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的生活费用。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公布了2019武汉生育津贴新政策。办理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

1.jpg

一、所需材料

参保人产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一)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表;

(二)生育分娩及住院流引产人员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三)门诊流产人员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四)市外生育分娩人员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五)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jpg

二、生育费用如何领取

(一)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用人单位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wh12333.gov.cn)查询到费用金额后,提供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结算单(加盖财务章)、账户信息、联系电话,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二)生育人员领取拨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费用时,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制卡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初始密码为888888。  

三、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四、待遇享受天数

(一)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3.jpg

五、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六、费用标准

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2018年8月1日前生育分娩或流引产的人员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分娩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七、相关链接

2019武汉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

2019武汉护理假(天数+津贴+支付标准)

展开剩余部分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用户留言 联系我们

跟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