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公务员加班都是没有加班费的,但是从2019年可报销加班误餐费,那么什么时候加班误餐费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公务人员加班补助适用对象、可报销情况、报销流程等信息,来了解一下。
• 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
• 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值班),可以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 工作日当天连续加班3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一餐;
•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报销两餐;
• 工作日夜间值班可报销一餐,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报销一餐;
• 公休假日当天连续值班8小时以上的,可根据误餐情况报销,最多不超过三餐。
●出差、参加培训和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加班(值班)后按照规定调休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驻村扶贫干部等已享受相关伙食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为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伙食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 在家加班(电话值班)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 已享受加班(值班)补助的不得报销加班(值班)误餐费;
●其他已享受伙食补助的情况。
《通知》明确,工作人员加班(值班)应事先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加班(值班)误餐报销审批单。市直单位可按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指定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加班(值班)管理,建立台账并按月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月报销。相关费用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