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到来,很多家长开始为孩子秋季入学开始做准备,目前江岸区网上信息摸底时间安排已经确定。那么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哪些条件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下简称适龄儿童。)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在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在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其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其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在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其父母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依据有关政策,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在江岸区享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1.户籍在武汉市内江岸区外的适龄儿童;
2.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均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江岸区教育局本着为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待符合江岸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完毕后,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以上两类学生,直至学位用完为止,有入学需求的新生家长可在网上信息三轮摸底期间登录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入学方式分为两种:社区划片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凡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入学。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
4.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五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胎除外);与往年一致
5.2022年5月31日(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2年5月31日前(暂定,以当年市局文件为准)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9.2022年6月5日前未进行网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