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有很多,在武汉市第十四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的考评中,江岸区万锦幼儿园等43所学校(幼儿园)入选名单。
根据《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市级评估操作规程》,经学校自评申报、区级复评推荐和市级评估验收,市语委、市教育局拟认定江岸区万锦幼儿园等43所学校(幼儿园)为第十四批“武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江岸区万锦幼儿园
武汉六中上智中学
武汉市第六初级中学
江汉区稚雅幼儿园
江汉区稚乐幼儿园
江汉区唐家墩小学
武汉市友谊路中学
硚口区安徽幼儿园
硚口区辛家地小学
汉阳区德才幼儿园
汉阳区机关幼儿园
汉阳区墨水湖小学
武昌区实验幼儿园
武汉瑞景小学
青山区第一幼儿园小牛津分园
武汉市杨园学校
青山区依江畔园幼儿园
洪山区第五小学
洪山区街道口小学东方雅园分校
武汉市洪山中学
东西湖区莲花湖幼儿园
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五小学
东西湖区恒大城学校
蔡甸区城关中心幼儿园
蔡甸区第六小学
蔡甸区汉阳一中
江夏区庙山小学
江夏区文化路小学
黄陂区圣巴巴拉南德幼儿园
黄陂区实验小学
黄陂区滠口街中心幼儿园
新洲区李集街张店小学
新洲区阳逻开发区第三小学
新洲区三店街第二初级中学
武汉经开区军山小学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新华小学
武汉东湖高新区花山棠园爱之城幼儿园
武汉市光谷第二十七小学
武汉市光谷实验小学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华侨城小学
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
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武汉市砺志中学
公示期自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18时止。对上述学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语委办反映。
举报电话:65608432,85617764
2004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出《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新疆等地把创建语言文字示范校的相关要求纳入省级教育督导指标体系,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评估标准和细则,本着“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原则,分批对申报学校认真进行检查评估,命名了一批市级和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语委2007年8月在各地遴选申报的基础上,审查认定了北京市延庆县第一小学等171所学校和幼儿园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几年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已经成为促进和深化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得力措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得到进一步发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已经不是个别先进学校的事情,而是以此形成了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深入持久地开展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一种激励机制;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结合,在加强广大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能力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得到广泛的宣传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学校里的知晓度大大提高,语言文字的宣传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在争创示范校的过程中,不少学校加强了语文教学和语言文字科研工作,开展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学改革或研究试验,并立足学校,以点带面,面向社区,辐射社会,积极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调查和社会咨询服务等,形成了学校自身鲜明的工作特色,在当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