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接送难题和工作和住所变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进行转学的,家长们应提前与学校沟通,了解需要的相关手续。在东湖高新区小学办理转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随意转学,下面我们来看详细信息。
同一区域不能随意转学。根据《武汉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及东湖高新区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关于“同一区域内严控转学的”的要求,严格控制区内转学,确有困难且户籍及房产均在拟转入学校范围内的,可以向拟转入学校提交申请(接收顺序在区外转入学生后),学校在接收完从区外转入的学生后,如有学位学校可在平台提交转学申请。没有学位的,原则上不能转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在原学校就读有困难者,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可以转学。
1.家庭迁居,持有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者;高中学生需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准予转学。
2.部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转,持有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的证明者;
3.其他有正当理由,义务段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区(县)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高中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市(州)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
(二)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
(四)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五)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六)转学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和程序办理:
1.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要求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需同时在电子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
3.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手续,留存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严格控制学生在同一城区和同一乡镇(街道)内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