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公务员值得是省级领导干部办公的机关,进入的途经较多,通常有遴选、选调、军转等途经,那么湖北省遴选(调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需要哪些材料,本文整理了武汉市、宜昌市、咸宁市和襄阳市的材料说明,往下来看。
以武汉2020年度直机关公务员复审为例:
1、《2020年度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所在单位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9、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1.《2020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8.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9.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以宜昌市2020年度公务员资格复审为例: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填写《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3)。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资格复审时,考生须配合审核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退役士兵须提供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4)。
4.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所需资料,按《报考指南》第二十九条等有关要求执行。
6.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1)要求有“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见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资料中任一项,足可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2)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组出具的党员证明;(3)限户籍(生源地)职位的,需提供户口簿或高考登记表等材料。
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或打印件均用A4纸,并在每页的右下角由本人手写签名。
以襄阳2020年度公务员资格复审为例: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 报考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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