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有23所高校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其中就包括武汉工程大学,目前招生报考指南已经发布,截止至8月16日17点前均可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给学校老师邮箱,报名时记得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下面我们来看具体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方式。
2020年湖北共有23所高校可招收第二学士学位,涵盖190个专业。省内23所学校如下:
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文理学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汉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警官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各学校招生专业查询:点击看
1、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2、2020年招生专业、计划及咨询方式
注:全部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每名考生可最多填报3个志愿。考生所填志愿将视为该生愿意去该专业就读,学校可根据情况依志愿次序对考生进行招录。
3、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8月16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填写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以下材料按1-6序号排列,将压缩包按“第一志愿申请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给杨老师邮箱:
437013409@qq.com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电子版,命名为:第一志愿申请专业+姓名+手机号码
个人其它证明材料(将作为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电子版:本科阶段成绩单(含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各类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或其它可以证明个人学习经历、学习成绩、学习能力的材料等等。
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
(三)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与考核费。
4、资格审查与考核录取
(一)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与教务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查学生报考资格。
(二)由各招生专业组成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考核。考核方式以网络面试方式为主,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学生培养与管理
(一)报到 学生入学报到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费按标准收取,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由学校统一收取。
(二)体检 学生入校后,接受学校组织的健康体检(包括心理健康测评),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档案转接 学生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入学报到时按照学校档案转接有关要求转至武汉工程大学。
(四)管理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毕业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武汉工程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杨晨晨老师
咨询电话:027-81349405 13554182094
微信号:wit841212(添加请注明第二学位-第一志愿-姓名)
考生咨询QQ群:715518365
7、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学校对新生所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有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学院联合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三)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请考生谨防诈骗。
8、监督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学院负责具体工作和组织实施。
(二)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武汉工程大学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监督电话:027-87195662
来源: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