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如果导游证需要变更的话需要哪些条件,有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姓名变更、等级变更,需要更换导游证的,原导游证作废。其他变更需更改导游证相关内容的,原导游证可继续使用。
变更导游服务单位
(一)仅限本区域内服务单位变更。
(二)原旅行社或相关行业组织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注册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需注明“服务单位变更”),旅行社审核意见、发证机关审核意见(盖章)。
(四)导游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或《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内页一、二页复印件,分别用于交验和存档。
(六)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别用于交验和存档。
(七)两寸红底近照两张。
(八)变更导游的导游证IC卡。(未经年审刷卡不予接收)
晋升导游等级(语种)变更
(一)原导游证IC卡。
(二)新取得的导游等级(资格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两寸红底近照一张。
跨省(或市)调动及停职
(一)本人书面申请与原服务旅行社或相关行业组织解除劳动合同或注册证明,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办理停职。
(二)《申请导游证登记表》(需注明“停职”)。
调动所属单位的变更:在本地区内的所属单位变更,持本办法第三条中所要求的四项材料,到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导游证变更手续。
等级调整:持原导游证和身份证、导游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到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导游人员跨省或跨城市调动,涉及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导游证编号的变更。原发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须收回变更人原导游证,并在导游人员管理系统办理停职手续。持原发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办法第三条所要求的材料,到新单位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换领导游证。
其他变更:其他变更程序可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