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9年的幼升小就快要开始报名,很多家长朋友对于这方面还是有很多疑问:要怎么入学呢,入学途径都有哪些呢?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几个类别中自己家孩子又属于哪一类呢?不要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一起看看吧。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第一类:
适龄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均在我校辖区范围内,户主、房产主均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落户时间从5年起依次排序)
第二类:
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出生日起在我校辖区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父母名下无房产,并能出示无房产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
1. 拆迁户入学
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 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3. 港澳台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持有我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4月30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4. 百万大学生留汉子女入学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其子女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方式一:民办学校报名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家长在关注民办学校的报名,优质的民办学校也是幼升小家长们一个不错的选择。民办学校一般招生会早于公办学校,年后就要开始关注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校园开放日了。有考虑民办学校的家长们可以提前关注,做好准备。
温馨提示:选择民办学校也叫择校,但是上民办学校不会影响分配生资格。
方式二:外小报名
武汉外小近几年都是正在6月中下旬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家长自行去学校报名,直接在外校的官网上面报名。
方式三:公办小学报名
2018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进行入学登记:
1.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下同)及适龄儿童户籍均属于武汉市;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房产属于武汉市;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名下,且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无房产(父母名下无房产需要到房产局出具相关证明);
3.随迁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武汉市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
方式四:择校
①择校一:购买学区房
通过购买学区房进入想择校的小学。
这种其实也算是对口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区明确规定户籍的重要性,光购买学区房不一定能对口进入小学。
②择校二:关系择校
第一种情况:如果已经确定择校关系人的话
1.确定所择的学校同意接收。
2.家长持《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所择的学校联系,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再由所选择的学校开具《联系函》。
3.家长持《联系函》到对口学校办理《回函》。
4.对口学校开具《回函》。
5.家长持《回函》、《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所择的学校登记注册。
第二种情况:还未获得所择校录取的信息的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要先去对口学校报名登记,领取义务教育通知书;
2.确定所择的学校同意接收。
3.家长持《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所择的学校联系,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再由所选择的学校开具《联系函》。
4.家长持《联系函》到对口学校办理《回函》。
5.对口学校开具《回函》。
6.家长持《回函》、《义务教育通知书》到所择的学校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