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汉区发布了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指南,很多家长朋友想了解相关具体的招生条件以及新生报名入园流程,小编为家长朋友们整理了详细的公告内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一下。
遵循人户一致优先、江汉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查或者变相遴选生源。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的规定,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适龄儿童。民办幼儿园可能会放松年龄限制,具体以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条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适龄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16日至8月25日期间带适龄幼儿到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如江汉区妇幼保健院(电话65669682),3--6个工作日可获得检查结果,体检结果三个月以内有效。
军人子女按照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警备区政治部印发《关于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政联[2014]1号)落实学前教育优待政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 武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武消[2019]9号)落实学前教育优待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武汉市教育局印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位允许前提下,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安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到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由其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核认定。具体程序以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